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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威住〔2023〕4號
各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: 為wei充chong分fen發fa揮hui住zhu房fang公gong積ji金jin製zhi度du的de保bao障zhang作zuo用yong,支zhi持chi職zhi工gong剛gang性xing和he改gai善shan性xing住zhu房fang需xu求qiu,促cu進jin全quan市shi房fang地di產chan市shi場chang平ping穩wen發fa展zhan,經jing市shi住zhu房fang公gong積ji金jin管guan理li委wei員yuan會hui審shen議yi通tong過guo,決定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下調首套住房首付比例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由30%下調至20%。 二、提高多孩家庭貸款額度。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10萬元。 三、放寬申貸繳存時限。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由連續足額繳存12個月放寬至6個月。 四、放寬商轉公申貸條件。商轉公貸款取消辦理商業住房貸款不超過三年的限製,調整為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後即可申請。 五、支持首付款提取公積金。職工在我市新購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公積金,並可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。 六、提高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。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無房職工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由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提高到12000元。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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